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

阳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润

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5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325.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6,123.0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201.9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12 月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对公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F110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0.00 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

续费净额 13.8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61,215.8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2900612510301    募集资金专户       36,737.04

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464000000375297   募集资金专户        8,431.19

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兴县支  19125101040031250   募集资金专户        5,712.7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6830864  募集资金专户        5,565.94

公司海创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3978877878     募集资金专户        4,768.93

公司长兴县支行

             合计                   61,215.8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3.88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没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03.78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9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2、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1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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