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 1 号 8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绍云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投 票 的 股 东 23 人 , 代 表 股 份

1,184,529,7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9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21,340,2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584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63,189,5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6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81,597,1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74,145,0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452,1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75%。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情 况: 同意 1,183,574,834 股 ,占 出 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99.9194%;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642,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97%;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2%;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情 况: 同意 1,183,574,834 股 ,占 出 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99.9194%;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642,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97%;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2%;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 表 决情 况: 同意 1,183,574,834 股 ,占 出 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 份 的

99.9194%;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642,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97%;反对 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2%;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16,488,0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3955%;反对 3,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42%;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45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507%;反对 3,1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74%;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关联股东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 表 决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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