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集团: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光伏组件供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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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光伏组件供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

资孙公司 Zhongli Talesu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利香港”)与美

国 CPV Maple Hill Solar,LLC(以下简称“CPV 公司”)签署了《光伏组件供货

合同》,合同约定中利香港向 CPV 公司出售光伏组件 127MW,总金额 33,488,619

美元。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PV Maple Hill Solar,LLC

   注册地址:8403 Colesville Road, Suite 915, Silver Spring, MD 20910,

USA

   法定代表人:Gary Lambert, Doug Egan (创始人)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4 日

   主营业务:电力项目开发和资产管理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CPV 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与 CPV 公司未曾

发生过任何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CPV 公司是一家北美领先的发电开发和资产管理公司,由众多经验丰富的能

源专业人员组成,致力于通过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电力来提高美国的

能源可持续性。CPV 公司专注于优化现有资源,提供最先进的设施,是美国首屈

一指的能源公司之一,该公司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CPV Maple Hill Solar,LLC

  卖方:Zhongli Talesun Hong Kong Limited

  2、主要合同条款

  1)销售与购买:本协议应作为一项主协议,根据该主协议,双方可以通过

执行采购订单表中买方发出的采购订单,进行多次特定交易。

  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采购订单中买方要求交期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

  3)付款方式:买方应在订单执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订单金额的 10%

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应当在买方收货后 30 天内支付。

  4)违约责任

   ①迟延交付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能在适用采购订单中的交货日期前交货给买方,则卖方应向买方支

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金额为 1000 美元/MWdc/天,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

宽限期 7 天(即逾期交付 7 天之内,不收取违约金)。

  ②迟延付款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在付款到期日或之前付款,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纠正逾

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如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买方应

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每延迟一天,按迟延付款金额的 0.2%/天计算。

  5)争议解决:针对本协议项下由任意一方提出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通

过谈判解决,如双方无法在 30 天之内通过谈判达成和解,此类争端应通过仲裁解

决,根据适用法律,递交给纽约美国仲裁协会(“AAA”)进行最终的、有约束力

的仲裁。

  6)信用担保: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卖方母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

司”需出具母公司担保,以保证卖方全额支付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此

担保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合同签署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5、合同价款:合同标的为光伏组件,总金额为 33,488,619 美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将为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中利香港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发挥积极作用。

  2、有利于子公司腾晖光伏在美国、欧洲、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加快推进项目

与光伏组件销售,是腾晖光伏重新回到创新创优轨道上再出发后的良好开端。CPV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北美发电开发和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位于马里兰州银泉市,在

马萨诸塞州的布伦特里设有办事处。该公司拥有全美国 4.2GW 清洁发电的所有权,

下设的资产管理部门目前在美国八大州为 11 个不同的集团管理约 9300MW 的化石

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其中包括一个总价值 13 亿美元的发电站。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合同有可能推迟执行或

取消执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光伏组件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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