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地产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王福顺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

  1、王福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王福顺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所担任总裁职务的相关工作

已稳妥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

会时起生效。辞职后,王福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提供的惠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

不存在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惠文先生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惠文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或相

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

司副总裁岗位职责的需求。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于惠文先生的聘任。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

意见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按房

地产行业运作惯例,经重庆浩方公司各方股东协商一致,充分预留了

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

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2、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的确定是基于项目公司合作的相关约定,

并根据对等原则,确定本次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

财务资助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3、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该等

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

     戴琼       田冠军        赵万一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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